西耳碗

全职幻想家

「Jason×Me」Fly, Flee, Float|飞,逃,漂|旅行随想|生贺!

          Summary:

         “我”是菲洛梅纳•韦恩,布鲁斯•韦恩的亲生女儿,达米安同父异母的姐姐。一个月前“我”遭到小丑绑架,经受非人折磨,在蝙蝠侠与小丑决斗过程中,小丑坠楼而死。

      布鲁斯依旧沉默。

  斑斑锈迹攀上了他钢蓝色的眼睛,显得愈发暗淡。

  我知道他在担心我,但我不愿再面对他那样的目光。我很好。我已经恢复过来了。于是我把被子拉过头顶。

  他叹了口气,隔着被子在我额头上落下一吻,关上了灯。到底需要怎样的力度才能关上门却不发出任何声音呢?经常半夜溜出房间找杰森玩的我始终把握不好,可布鲁斯却好像深谙此道。

  一片寂静。

  黑暗中我扯下了被子露出头大口呼吸,然后听见马丁靴的鞋跟落在木地板上发出的清脆的声音。

  杰森托德永远不走正门。

  他单膝跪在我的床边,柔软的床就陷下去一大块。我坐起来看他,借着从被他打开的窗户里漏出来的月光看他的绿眼睛,与每个我们溜出去的夜晚里没什么不同。他在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这是我现在最需要的。忘记。

  杰森俯下身来,替坐起来的我把头发捋到耳后,然后开口,笑意直达眼底:“嘿,公主,要和我出去玩吗?”

*

  于是我套上笨重的摩托车头盔,靠着杰森的背,盯着从身边飞驰过去的无尽的黑暗,被他带到了机场。反应过来时,已经坐上了一家外漆是可笑的紫色的日本廉价航空,踏上了前往濑户内海的旅程。

  一切都随意又顺利得像是一时兴起而为之,但我们韦恩家的人从来不会依赖巧合做无准备的事。不论怎样,我打算把这称作我和杰的第一次“私奔”。

  严格意义上这不算是第一次。我和杰的约会是在他作为红头罩回归哥谭后才开始的,我才是全家第一个知道他就是二代罗宾的人。当时布鲁斯和迪基发现了些端倪,但仍被蒙在鼓里。我毕竟不是达米安,在没有先例也没有动机的情况下,布鲁斯对我的监管就放松许多。于是我就轻而易举地翻过了韦恩庄园的墙,跳进红头罩的怀抱。

  我也太怂,甚至还在被子里自我安慰地塞了几个枕头,假装自己还在房间里。杰听我这么说的时候,低低地笑了几声,鼻间呼出的热气喷在我脸上,隔着皮夹克我都能感受到他胸腔传来的震动。那天后来去干了什么我已经忘了,杰说我睡得和死猪一样,还张着嘴巴流口水。我嗤笑一声来掩饰尴尬,反正他也不是没见过。

  我们坐的是靠近机翼的位置,廉价航空引擎的轰鸣声吵得我根本睡不着觉,只能靠着杰的肩膀闭目养神。半梦半醒之间他把我摇醒,指向窗外。

  那是晨与昏的交界。万丈金橙色的光辉驱散浓郁到发黑的普蓝色深夜。是燃烧的生机,是太阳神驾着金马车宣告一天的开始。机翼在阳光下被镀上了一层金边,天际的云也被勾勒出瑰丽的轮廓。

  我就趴在窗户边,鼻子贴在冰冷的机窗上,看呼出的热气化作白雾又褪去,看天空一点一点被染成橙黄。当我注视着这一过程的时候,任何一点变化都是如此细微,但回过头看,黑夜被白昼代替只不过是几分钟内的事罢了。

*

  我实在不明白杰森为什么在如此文艺的地方也会有安全屋,或许他只是买买房子想要度假用的,毕竟这个人把每个安全屋都打理得井井有条,还会种些花花草草。

  据当地人说,我们正好赶上三年一度的濑户内海艺术祭。上网查了一下确有其事,但在路边或者电车上根本没有看到任何宣传海报。不过我们还是买了船票随便选了一个岛去逛逛。

  海上风大,坐在摩托快艇船尾比坐蝙蝠摩托还刺激。一开始的汽油味很快被海风的腥味盖了过去,我便适应良好地趴在船尾的栏杆上看海。

  近处的海是柔软的,远处的海是坚硬的。

  翻起的浪是被拉伸的透明胶状物。

  推开的浪是油画笔触的。扫过的地方像油画在美术馆的灯光下那般闪闪发光。

  海是有质地的。最温柔的时候是流动的丝绸。

  我伸出手兜住满手的海风,再分开手指让风从指缝间流走,乐此不疲。

  如果我现在说话,会发出像朝着电风扇说话一样的声音,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震动。我意识到这可能会成为我这段时间里最快乐的时刻,我得做点什么——比如放声大笑之类的,但这样实在是太怪异了,我笑不出来,也没力气笑,没什么好笑的。

  我扭头看向身边的杰,他的黑发被海风吹得乱七八糟,但这个男孩仍旧端着不知从哪变出来的单反,一动不动地捕捉这片海最动人的模样。

  这让我想起了他刚来韦恩庄园的时候。每个韦恩家的男孩似乎都对那座喷泉情有独钟。那时的我只知道一天到晚赖着迪基,对布鲁斯新收养的男孩持观望态度。其实我挺想和这个撬了蝙蝠车轮胎的小子聊聊天的,不过他看上去像是不屑和女孩子讲话的那种类型,我也就收回了自来熟的样子,每天假装不经意地打量他一会儿。有天我带着Ace去散步时发现喷泉边坐着一个人,标志性的红卫衣,正低头看着不知道什么书。凑近一看才发现是《傲慢与偏见》。15岁少年已经逐渐凌厉的脸部轮廓瞬间被我加了滤镜打上白色柔光,在脑海中与坐在秋千上读书的凯拉奈特莉版丽兹重合。

  我爱极了杰这副模样。化为具体行动就是,我凑上去吻了他。只是在脸颊上。

  于是他放下相机转过身来继续这个吻。被溅起的浪花似珍珠般落在甲板上,带着海风的咸味,我们倚着栏杆随起伏的波浪左摇右晃,拥抱着彼此交换了一个绵长的吻。这才是我在最开心的时候该干的事。

*

  我们现在正在丰岛美术馆里。说是美术馆,其实就是一方冥想空间。我不明所以地研究着地上的水球不断冒出水的原理,十几分钟后,馆内的工作人员来制止我继续拨弄水珠。我看向四周,杰森已经找了个地方躺着,和其他大多数人一样。在大种姓的修行之类的让他在冥想方面颇有心得,现在已经摆出一副“请勿打扰”的姿态了。我有些不满他留我一个人来进行这种所谓的“思考”,但也明白这本就是一个人的事。地上的水因为地板的特殊性质汇聚成一团,在重力的作用下像有了生命一般不约而同地一齐朝低洼处游动。

  我盘腿成打坐的样子,望向圆形天窗里的森林,放空脑袋,就如同馆内的陈饰一样——空空如也,一片白色。

  我有很多要想的事,但我不愿去想。一个月前我还鲜血淋漓地躺在地上,灰尘混杂着硝烟和血液的气息被我一同吸入肺中。脑海中污浊的斑斑血迹与现在所处的这片净土格格不入,我强烈地感到一股斥力将我推开。杰森会在想什么呢?要是他可以,他一定会亲手杀了那个狗娘养的混蛋,替我,也替自己报仇。

 

 

  但这件事被我干了。是的,是我,菲洛梅纳•韦恩,造成了小丑的死亡。当小丑的身体撞碎窗玻璃的时候,我是离窗边最近的人。我当然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了他,代价是右手被锋利的碎玻璃刺穿,而只要我一直抓着他,我的手就得一直在锯齿般的玻璃边上来回拉锯。布鲁斯的信条告诉我不要放手,但当我低头看见这个绿头发紫西服疯子脸上癫狂的笑容的时候,我犹豫了。那个仿佛被撕扯开的诡异大号笑容让我战栗,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被寒意覆盖。这个疯子毁了我,可我却无能为力,因为他连死亡也不在乎,我想不出任何办法让他感受到和我同样的痛苦。既然如此,那他就去死吧。我只接受过体能训练,却从未成为罗宾,我受了伤,手本来就使不上力......我如此催眠着自己,最后甚至分不清自己是故意的还是真的不小心松了手,看他的脸越来越小,离我越来越远,不断坠落,仿佛回到无尽的黑暗深渊。

  

  我杀了小丑,谁也不知道,或许我自己也不知道。

  

  这一个月来我总是在思考自己到底在害怕什么,到底是我受到的非人虐待,还是我杀了人这个事实。我不敢告诉布鲁斯,但他一定知道什么,却保持沉默。所幸的是他没为杰森做到的事,我做到了。而如果是他,也一定会为我做同样的事。

  

  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濑户内海的天空是如此澄净,或许是海风把哥谭郁积在我心头的阴云也统统吹跑了,我轻盈得像只鸟。

  

  

  

*

  晚上回高松港时风特别大,我还像白天那样坐在快艇的船尾。气流流速大到难以置信,迎面扑来的疾风如无形的手捂住我的口鼻,我觉得我快要窒息了。我背对着风窝在杰的怀里,他拍拍我的背说他去找一下里面有没有位置。

  

  他就那样走进了船舱,我开始像哮喘病人一样不停大口呼气吸气,可吸气时裙子的腰带又把我勒住了。风之大连手机都要被吹飞,我只得紧紧地按在怀里。我突然有一种会死在这里的感觉。比如说快艇被风掀翻,周围连个灯塔也没有,我慢慢地沉没在漆黑冰冷的海水中,没有人注意。

  所以我说我特别讨厌海。与这海相比我显得多渺小,在周围什么也没有的情况下,再过人的智慧也无济于事。无助感和恐惧随夜幕一同降临,逐渐将我包围吞噬。

  

  我想进船舱去找杰,可我不敢站起来。能做的只有死死抓住扶手,闭上眼睛缩成一团。

  

  突然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带着洗衣液、烟草的气息。“没事,梅纳,”他抱着我,把所有风都挡住了,然后在我鬓角落下细碎又真实的吻,“没事的,我在这儿呢。”

  

  “睁开眼,姑娘。”不知过了多久,他在我耳边说,给我戴上墨镜防止风太大我睁不开眼睛。他指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那片告诉我快到了。

  

  重新踏在陆地上的实感实在美妙。晚上的港口人特别多,不知道哪里递过来一张传单,我一看才知道晚上有参加艺术祭的乐队表演。

  

  迪基的视频通话打过来的时候我和杰森正坐在栏杆上听着歌喝喝小酒撸着串。出乎意料的是除了左下角他那张依旧明媚的帅脸,还有顶着两个黑眼圈却精神焕发的提米(我不由自主地去瞄他的咖啡杯),和我板着小脸故作深沉的亲亲弟弟达米安。我接过手机切换成外置摄像头给他们看了一圈四周的景象,不相识的人们随着音乐拉着手舞动,朋友们靠在一起举杯共饮,小孩子坐在爸爸肩头跟着主唱一起咿咿呀呀地唱,最后切换回内置,我和杰森肩并肩坐在一起,屏幕上我的家人们挤在一块,近处有三只小鸟,不远处阿福爷爷微笑着望过来,天,还有只黑漆漆的大蝙蝠。

  

  吓得我赶紧扔了手中的啤酒。

*

        陆陆续续写了一个多礼拜终于写完了。第一次写Jay,不知道有没有把握好性格,OOC肯定有,但愿没有很严重。希望大家不要嫌弃文笔小学生Orz最初的灵感是在去直岛的船上望着浪花写出了中间那一段描写,转头望向朋友,她正拿出笔和本子在写点什么,我脑海中就跃出了杰森读书时的模样。濑户内海是个治愈的地方,虽然我感受不是特别深,也许是太过匆忙,但我希望他们能得到治愈。他们值得。

另:Philomena菲洛梅纳,是可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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